教育培训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6-07-19
  • 点击量:

为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将开展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学院介绍

青岛大学经济学科的办学历史起始于1985年,经过40年的发展,已建立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设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财政学系、经济统计学系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系5个教学系。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等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类型和工商管理(金融方向)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类型。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金融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经济类专业教指委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3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团队”4个。2位教师连续三年入选ESI“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教师中高级职称占比73.5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达85.6%。

学院现拥有“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山东省世界经济研究基地”等多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注重交叉融合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出了一批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成果。近五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32项(含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项目经费600余万元,获省级教研科研成果奖12项,发表CSSCI/SSCI/SCI检索期刊论文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0余部,16项智库类成果获国家和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本科毕业生),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专业目录及计划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金融学

专业代码:020204

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30人

四、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2026年7月20日-8月31日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务必按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并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位申请(注意: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青岛大学,在“学科门类”中选择申请专业),最后提交学位申请并确认。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的申请者须在青岛大学校内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2026年9月9日、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青岛大学金家岭校区三号实验楼411室。

现场资格审查须申请人亲自到我校指定认证地点办理,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否则申请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必须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2份):

1.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2.学位证明和学历证明。

申请人必须同时出具学位证明和学历证明。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①登录学信网-在线验证栏目(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学位认证,提供书面认证报告。②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③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

本科学历证明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进行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申请人因毕业时间较早等原因未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证明,可参照学位证明后3种获取方式办理学历证明。

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3份(附件2)。

4.与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照片的同底版一寸、二寸彩照各1版(一寸5张、二寸3张交申请学院),供制作学位证书使用。

5.招生学院、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

学费依据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审批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经济学院收费标准为30000元/人(第一阶段,课程培训费,20000元/人;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10000元/人)。具体收费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放弃注册资格,其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所有收费请学员本人在规定期限内统一交至青岛大学官方账户,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向个人转账缴费并让他人代为缴费。学员任何通过个人转账等方式由他人代为缴费,致使青岛大学官方账户无相关缴费到账记录或者缴费金额不足的行为,学院一律不予承认,其损失和后果由学员个人完全自担。

六、培养管理

(一)修业年限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修业年限为3-8年,包括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申请阶段。学员必须在8年内完成学业并申请到硕士学位,如在学籍有效期内未能申请到学位,学员可提出申请继续攻读以申请学位,但需重新注册学籍,学费标准按照学籍注册新学年标准执行,学籍注册当年不能申请学位,在新学籍有效期内需重新参加国家统考(包括之前已通过统考学员),已完成开题和中筛的学员须重新进行开题和中筛。

(二)课程阶段学习要求

学制与方式:课程学习一年,不脱产,周末线上(或线上线下结合)授课,每月1—2次。

结业与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获研究生院课程结业证明;须参加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

学位申请:统考通过后,双向选择导师,完成论文撰写、外审盲审及答辩,通过后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学位论文阶段学习要求

研究生院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且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注册,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完成开题和学位论文,在通过全部考试后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还需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学员可按程序申请相应硕士学位。

七、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本简章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之处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曹老师 0532-85958737

2.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532-85953655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532-85950192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3号青岛大学金家岭校区西院3号实验楼422